山东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发布 304项事项办理标准全省统一

发布日期:2025-01-0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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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12月2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公安机关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打造更加公平高效服务环境等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省公安厅系统梳理、编制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2月27日通过山东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众也可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或电脑登录政务服务网,按照最新的事项清单和标准进行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张月波介绍,调研发现,自全国、全省部署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来,公安机关积极推进事项梳理和系统录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未形成全省统一的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比如,各地在政务事项的种类、数量方面不一致;同一个事项,办理的标准和条件也不一样,给群众和企业查询办理业务带来不便。

为此,省公安厅组织专门力量,制订专项方案,将公安政务服务范畴划定为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公共服务5大类,共梳理主项92项、细化拆分的办理项304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93项,其他类111项,覆盖省市县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各项内容。省公安厅以“事项”为单元,逐项细化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了事项名称、办理场所、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网办途径、收费标准等13类关键要素,各地不得随意增加或变更,从实施层面解决了同一事项在各地办理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同时,省公安系统大力推进“四减一增”工作,最大限度便民利企。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环节、增强便利度,推动实现办事方式多样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兴业。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全面推行44项车驾管业务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县级办理,保安业务备案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办理,群众和企业就近办理上述业务更加便利。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深化“无证明之省”建设成果,通过公安电子证照库、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线上核查等方式,让群众和企业免于提交相关实体证件和纸质材料,涉及事项157项,共精减材料232件。进一步增强便利度,持续优化“一窗通办、全程网办、跨域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流程,审批效率提升近30%,涉及事项143项,共缩短审批时间1016个工作日。做优做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公安专区,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4项事项只需跑一次、64项实现“零跑腿”。

户口、居民身份证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李清华介绍,在《事项清单》中梳理73项户籍类业务,覆盖所有高频事项,实现全省2400多个户籍窗口对同类业务同标准受理、同质量办理。同时,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对于能够在线核验的结婚证、毕业证等7类45件次材料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换补领等业务不用携带任何材料,夫妻投靠、人才落户等业务只携带户口簿即可办理。(记者 戴玉亮)

责任编辑: 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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